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创新思路,一次性成功调解54起纠纷,真正减轻当事人诉累,为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实践经验。
该案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将大量涉诉文字作品上传至APP中供用户下载阅读,侵犯了原告天津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涉案文字作品较多,原告起诉被告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共54件,其中一审案件17件,进入二审程序的案件37件,全部案件总标的额高达600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了解到,被告属于正在创业阶段的新媒体小微互联网企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且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简单地一判了之会实质性影响被告经营发展。最终,通过多方沟通,被告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承诺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双方当事人就54件案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记者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