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诉洪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 一款名为《地下城与勇士》的格斗网络游戏,由韩国某公司独立开发,原告在中国大陆运营,原告的《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中明确禁止玩家使用各种非法外挂。被告先后创建5个QQ聊天群,其在聊天群中以图文形式向群成员宣传其组团带打服务、收费标准、付款方式。证据显示,除以游戏币方式获取的收益外,被告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9年1月20日经由微信、支付宝途径获取组团带打收益即达322404元。
法院认为,被告明知禁止使用非法外挂,仍违规利用外挂程序获取较为可观的收益,其行为不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涉案游戏普通玩家的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游戏环境和秩序。鉴于被告已停止被诉行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90万元并消除影响。
本案是关于网络游戏外挂使用行为的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本案的审判,对于维护游戏运营者合法权益与游戏市场秩序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