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双软”评估 搞懂这几个问题很有必要

发布时间:2016-11-10 11:14:38    点击:1679
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软件企业和产品行业自律评估工作以来,进一步促进了天津市软件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推动了软件企业的能力提升,加快推进了行业自律。本期针对于“双软”评估的一些必要问题进行解答,请大家:认真看!认真看!认真看!
申请软件企业评估,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2011年1月1日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应符合国家对于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4.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有一项软件产品拥有天津市工信委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经协会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
6.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是拿到了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后,就能办理减税了吗?
不是。首先,企业必须是2011年1月1日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法人企业;其次,在最新出台的天津市软件企业评估管理办法中,第三条中提到“评估结果只作为行业意见,不作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保证”;再次,每年度企业的汇算清缴都定在5月底之前办理,申报企业除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外,还要参加当年度第一批评估才能赶上当年度的税收减免办理。
申报软件企业评估,优惠政策还是“两免三减半”吗?
不是。软件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评估结果每年复评一次;因证书有效期为1年,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仅限有效期内办理。
优惠政策可以一直办理吗?有截止期限吗?
不可以,有截止期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2012.4.20文件中,优惠政策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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