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十四条工作举措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09 09:25:53    点击:1652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已于近日印发。《实施方案》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提出了落实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14条具体的工作举措和4条保障措施,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以引领创新发展、支撑产业升级、满足创新主体发展需求为导向,通过有效促进专利创造运用,实行更加严格的专利保护,优化专利公共服务,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知识产权在激励和保护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和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支撑为出发点。提出了“围绕我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提升市场主体竞争优势;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撑科技小巨人升级;组建科技小巨人知识产权服务队,精准帮扶助推技术创新;加快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专利权投融资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完善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盘活知识产权“库存”;培育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等14条具体工作举措。为保障《实施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还明确了成立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知识产权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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