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司法保护意识大幅增强

发布时间:2016-04-29 10:28:20    点击:2056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全面介绍2015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以及新制定出台的《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南》,并公布2015年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据天津高院新闻发言人郝树龙介绍,2015年天津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87件,审结1899件,同比上升47.10%。其中,新收各类一审案件1459件,同比上升50.41%。受理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从数量上呈现出“三升一降”的突出特点,即技术合同案件、商标权案件和著作权案件大幅上升,分别上升165%、112.60%和39.49%,专利案件同比下降13.04%。

天津高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咸胜强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根据2015年最高法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全国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中,只有几省市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数量略有上升,为此,天津市同类案件受理及审结数量的大幅提升现象,被2015年最高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特别注明,并加以了分析说明。

根据白皮书中显示,在过去一年中,从类别看,著作权案件新收989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67.79%,同比上升39.49%;商标案件新收270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18.51%,同比上升112.60%;专利案件新收60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4.11%,同比下降13.04%;技术合同案件新收106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7.26%,同比上升165%;其他案件34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2.33%,同比上升36%。审结一审案件1469件,同比上升60.55%。新收二审案件428件,同比上升13.53%;结案430件,同比上升14.36%。

咸胜强告诉本报记者,去年天津知识产权司法案件数量的总体大幅跃升,最主要的原因是商标案件数量的上升。他认为,这凸显了在津企业对商标保护、运用意识的不断加强。技术合同案件,虽然总体数量不多,但同比上升165%。咸胜强表示,在去年该院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最具指标意义的是著作权案件,增幅近四成。其主要原因是齐白石家族在津对齐白石画册相关画作和文字,与被告方发生了系列诉讼。因为是一件画作一段文字独立成案,所以系列案件多达数百件。

“在最新发布的2015年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文书中,最高法对天津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一方面,肯定了天津法院服务天津自贸区职能,发挥了为其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将‘上海星客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天津世之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和‘深圳市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宁河县泽安商贸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列入了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大典型案件。”咸胜强说。

另据记者了解,2015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工作呈现出精品战略成效显著和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成效凸显两个新特点。此外,针对近年来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数量上升、案件复杂、认定侵权有难度,且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判尺度参差不齐等情况,天津高院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南》,以健全完善规范,确保司法保护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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